刑事辩护

        作为法律服务单位,我所对于公民人权的保障始终关注,成立之初即设立刑事业务部,专门配置资深律师进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活动。长年的专项工作,造就了一批经验丰富、理论精深、与司法机关沟通良好的专职律师,逐渐形成了以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死刑案件的辩护为主、以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逐渐形成了以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死刑案件的辩护为主、以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为轻罪被告人争取缓刑为特色的专项服务。刑事业务部的工作始终秉承及时性和有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最急需的法律帮助,能够在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该部以实现社会正义和构建法治社会为己任,通过扎实的理论功底、广阔的知识层面、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当事人利益为重,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刻苦敬业,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刑事法律服务的范围: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等;为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担任辩护人等;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包括:调查、收集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意见等;

3.担任公诉案件一、二审被告人辩护人,包括:起草并向法院提供有关法律文书;调查收集证据或申请检察院、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进行辩护;代理提出上诉;

4.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指控犯罪;参加法庭审理,提出代理法律意见;对检察院决定的不抗诉案件,代为申诉;对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依授权直接起诉;

5.担任自诉人的代理人,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起草自诉状及其他法律文书、代为提起自诉、参加调解和和解、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6.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包括:履行公诉案律师的辩护责任;代为提出反诉;进行答辩;参加调解或和解;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7.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包括:撰写民事起诉状或者民事答辩状;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指导、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进行调查;申请鉴定,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证据保全;参加法庭审理;代为提起上诉;

8.担任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的代理人;

9.为遭到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10.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事业单位预防或者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Copyright©2020 上海久远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沪ICP备2020038187号-1